乙級測繪資質要多長時間辦理綿陽
乙級測繪資質自受理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批準測繪資質測繪資質是否有效的書面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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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繪資質提交申請后就來到審批流程測繪資質是否有效,具體規(guī)定:
(一)申請材料齊全并符合法定形式測繪資質是否有效的測繪資質是否有效,應當決定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書;
(二)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五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單位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三)申請事項依法不屬于本審批機關職責范圍的,應當即時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并告知申請單位向有關審批機關申請。
(四)審批機關自受理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批準測繪資質的書面決定。
(五)因特殊情況在十五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審批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十個工作日,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單位。
(六)審批機關作出批準測繪資質決定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向申請單位頒發(fā)測繪資質證書;審批機關作出不予批準測繪資質決定的,應當說明理由,并告知申請單位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測繪資質證書有效期五年。測繪資質證書包括紙質證書和電子證書,紙質證書和電子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測繪資質甲級和乙級的區(qū)別
一、測繪資質等級
測繪資質分為甲、乙兩個等級。測繪資質的專業(yè)類別十個專業(yè)分為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工程測量、海洋測繪、界線與不動產測繪、地理信息系統工程、地圖編制、導航電子地圖制作、互聯網地圖服務。
二、測繪資質審批
導航電子地圖制作甲級測繪資質的審批和管理,由自然資源部負責。前款規(guī)定以外的測繪資質的審批和管理,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
三、資質證書
測繪資質證書有效期五年。測繪資質證書包括紙質證書和電子證書,紙質證書和電子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取得乙級資質滿2年且業(yè)績達到標準要求可提出升甲級申請。
四、證書發(fā)證機關
證書上發(fā)證機關都是省自然資源廳(自然資源部審批的除外)。
五、申報條件
1、有法人資格;
2、有與從事的測繪活動相適應的測繪專業(yè)技術人員和測繪相關專業(yè)技術人員;
3、有與從事的測繪活動相適應的技術裝備和設施;
4、有健全的技術和質量保證體系、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以及測繪成果和資料檔案管理制度
六、注意事項
「法人資格」
1、法人資格。非法人企業(yè)、辦事處等不具有法人資格。
2、法定代表人是否中國大陸公民。
3、是否外商投資企業(yè),如是需依照《外國的組織和個人來華測繪管理暫行辦法》規(guī)定辦理。
「技術人員」
1、職稱證書:提供網查或紅頭文件(提前電話落實真實性)+評審表。職稱證書上沒有寫明專業(yè)的,應提交職稱評審材料證明專業(yè)。
2、山東/浙江:要求外省職稱需要辦理職稱調入。
3、學歷證書:提供學信網查驗文件或學校出具的證明(中專學歷)。
4、建議人員需要配合出場。
5、用較多跨省技術人員建議單位配合提供銀行回執(zhí)單和工資流水。
6、技術員證書等(如測量員)不屬于職稱證書。
7、注冊測繪師可作為中級測繪專業(yè)技術人員使用。單位拿到資質后再走注冊流程。(新單位無資質,不能進行注冊,延期注冊跟變更注冊都是在證書有效期內操作,證書有效期過了之后新的單位要選逾期注冊。)
8、技術人員必須具有中國國籍,不得兼職。
9、甲級可用2名退休人員,乙級可用1名,可以超過65周歲。
10、技術人員需提供真實的聯系電話。
「技術裝備」
1、設備不可以租賃,允許新買或裝備所有權轉移(即可購買二手的),需提供裝備所有權轉移證明材料和發(fā)票原件。
2、GNSS接收機、全站儀、水準儀還需提供儀器檢定證書。精度應當分別不低于5mm+1×10-6D、2"、S1。
「三大體系制度」
檔案室是硬性要求,必須具有三鐵八防。
三鐵:鐵門、鐵窗(無窗也可以)、鐵柜,鐵架可按單位實際情況看是否需要提供;
八防:防火、防盜、防光、防潮、防塵、防高溫、防有害氣體、防有害生物(蟲、霉、鼠 等,即要有滅火器、監(jiān)控、遮光窗簾、干燥劑、空調、溫濕度計、防蟲防鼠藥劑)
七、申報資質標準
八、申報網站:全國測繪資質管理信息系統(試運行)
九、申報時間進度
注冊系統——填寫系統——系統審批——現場核查——信息公開——頒發(fā)證書
十、下證時間
提交完所有資料后,最快一個月下證,慢的就兩三個月也能批下來了。
測繪資質---海洋測繪專業(yè)標準
一、海洋測繪專業(yè)資質等級
測繪資質分為 甲、乙 兩個等級。首次申報的時候,只能先從乙級開始申報,不能直接申報甲級,只能通過升級獲得。
測繪資質的專業(yè)類別十個專業(yè)分為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工程測量、 海洋測繪 、界線與不動產測繪、地理信息系統工程、地圖編制、導航電子地圖制作、互聯網地圖服務。
二、海洋測繪專業(yè)申報條件:
1、有法人資格;
2、有與從事的測繪活動相適應的測繪專業(yè)技術人員和測繪相關專業(yè)技術人員;
3、有與從事的測繪活動相適應的技術裝備和設施;
4、有健全的技術和質量保證體系、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以及測繪成果和資料檔案管理制度
三、海洋測繪專業(yè)資質證書:
測繪資質證書有效期 五年 。測繪資質證書包括紙質證書和電子證書,紙質證書和電子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取得乙級資質滿2年且業(yè)績達到標準要求可提出升甲級申請。
業(yè)績要求: 取得相應專業(yè)類別乙級測繪資質滿2年。所申請的每個專業(yè)類別近2年完成測繪服務總值不少于600萬元,且完成至少一個金額不低于50萬元的測繪項目
增加甲級測繪資質專業(yè)類別的,應當符合專業(yè)標準規(guī)定的甲級測繪業(yè)績要求。測繪單位轉制或分立的,申請原資質等級和專業(yè)類別不受本標準規(guī)定的甲級測繪業(yè)績要求限制。
四、海洋測繪專業(yè)證書發(fā)證機關
證書上發(fā)證機關都是省自然資源廳(自然資源部審批的除外)。
五、海洋測繪專業(yè)技術裝備:
甲級技術裝備:1、GNSS接收機、全站儀合計10臺; 2、淺地層剖面儀、側掃聲吶、海洋磁力儀、測深儀、聲速儀、水位計、驗流計合計14臺或者多波束測深系統2套
乙級技術裝備:1.全站儀1臺;2.測深儀1臺
注:1、技術裝備要求的“合計”,不需要每種技術裝備都具備。
2、GNSS接收機、全站儀、水準儀精度應當分別不低于5mm+1×10-6 D 、2"、S1。
? ? ? ? 3、設備不可以租賃,允許新買或裝備所有權轉移(即可購買二手的),需提供裝備所有權轉移證明材料和發(fā)票原件。
六、海洋測繪專業(yè)資質人員要求
1、甲級海洋測繪專業(yè)資質要求如下:
人員規(guī)模:共40人,其中測繪專業(yè)高級工程師4人、中級工程師7人、初級工程師13人,測繪相關專業(yè)16人
2、乙級海洋測繪專業(yè)資質要求如下:
人員規(guī)模:共6人,其中測繪專業(yè)中級工程師2人、初級工程師2人,測繪相關專業(yè)2人
七、海洋測繪專業(yè)承擔范圍:
甲級業(yè)務范圍:海岸地形測量、水深測量、水文觀測、海洋工程測量、掃海測量、深度基準測量、海圖編制、海洋測繪監(jiān)理
乙級作業(yè)限制范圍:不得從事深度基準測量、海圖編制;不得從事連片區(qū)域100 平方千米及以上的海岸地形測量、水深測量、水文觀測、海洋工程測量和掃海測量
八、關于技術人員要求:
1、專業(yè)技術人員包括測繪專業(yè)技術人員和測繪相關專業(yè)技術人員。專業(yè)技術人員應當具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不得兼職,測繪專業(yè)技術人員具有測繪專業(yè)職稱,測繪相關專業(yè)技術人員具有測繪相關專業(yè)學歷或職稱。用于申請甲、乙級測繪資質的專業(yè)技術人員中,退休的專業(yè)技術人員分別不得超過2人、1人。
2、 測繪專業(yè) 是指大地測量、工程測量、攝影測量、遙感、地圖制圖、地理信息、地籍測繪、測繪工程、礦山測量、海洋測繪、導航工程、土地管理、地理國情監(jiān)測等專業(yè)。
測繪相關專業(yè) 是指地理、地質、工程勘察、資源勘查、土木、建筑、規(guī)劃、市政、水利、電力、道橋、工民建、海洋、計算機、軟件、電子、信息、通信、物聯網、統計、生態(tài)、印刷、人工智能、大數據、云計算、保密、檔案等專業(yè)。
3、本標準規(guī)定的專業(yè)技術人員數量為最低要求。高級別測繪專業(yè)技術人員可以沖抵低級別測繪專業(yè)技術人員,測繪專業(yè)技術人員可以沖抵測繪相關專業(yè)技術人員。
九、申請流程:
準備好上述材料之后,我們就可以開始申請資質了?,F在全國的測繪資質申請都是統一網上申報,在統一的網址:全國測繪資質管理信息系統(試運行)
提交申請后就來到審批流程,具體規(guī)定:
(一)申請材料齊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決定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書;
(二)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五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單位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三)申請事項依法不屬于本審批機關職責范圍的,應當即時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并告知申請單位向有關審批機關申請。
(四)審批機關自受理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批準測繪資質的書面決定。
(五)因特殊情況在十五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審批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十個工作日,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單位。
(六)審批機關作出批準測繪資質決定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向申請單位頒發(fā)測繪資質證書;審批機關作出不予批準測繪資質決定的,應當說明理由,并告知申請單位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測繪資質分級標準2022
測繪資質分為 甲、乙 兩個等級,測繪資質分為10個專業(yè)類別,分別為 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工程測量、海洋測繪、界線與不動產測繪、地理信息系統工程、地圖編制、導航電子地圖制作、互聯網地圖服務。
導航電子地圖制作甲級測繪資質的審批和管理,由自然資源部負責。前款規(guī)定以外的測繪資質的審批和管理,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
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法人資格測繪資質是否有效;
(二)有與從事的測繪活動相適應的測繪專業(yè)技術人員和測繪相關專業(yè)技術人員測繪資質是否有效;
(三)有與從事的測繪活動相適應的技術裝備和設施;
(四)有健全的技術和質量保證體系、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以及測繪成果和資料檔案管理制度。
1、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向縣市人民政府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并提出初審意見提出測繪資質申請;
2、測繪資質受理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5日內作出受理決定。
3、測繪資質審批機關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由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或者其委托的下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指派兩名以上工作人員進行核查。
4、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作出審批決定。20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測繪資質審批機關領導批準,可以延長10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單位。
5、申請單位符合法定條件的,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作出擬批準的書面決定,向社會公示7日,并于作出正式批準決定之日起10日內向申請單位頒發(fā)《測繪資質證書》。
測繪資質審批機關作出不予批準的決定,應當向申請單位書面說明理由。
6、《測繪資質證書》分為正本和副本,由國家測繪局統一印制,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測繪資質證書》有效期最長不超過5年。編號形式為:等級+測資字+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編號+順序號。
測繪資質申請材料
1.符合國家測繪局規(guī)定樣式的《測繪資質申請表》一式四份;
2.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或者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
3.法定代表人簡歷及任命或聘任文件;
4.符合規(guī)定數量的專業(yè)技術人員的任職資格證書、任命或聘用文件、合同、畢業(yè)證 書、身份證;
5.當年單位在職專業(yè)技術人員名冊;
6.符合規(guī)定數量的儀器設備的證明材料;
7.測繪技術、質量保證體系和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的證明文件;
8.單位住所證明;測繪資質申請流程
9.可以反映本單位技術水平的測繪成果證明材料;
10.應當提供的其測繪資質是否有效他材料。
測繪資質有效期是多久
測繪資質證書有效期不超過5年。編號形式為測繪資質是否有效:等級+測資字+省級行政區(qū)編號+順序號+校驗位。
測繪資質管理規(guī)定?
為了加強對測繪資質的監(jiān)督管理,制定了相關規(guī)定,下面我給大家介紹關于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第一條 為了規(guī)范測繪資質管理,維護測繪市場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凡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必須取得《測繪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測繪活動。
第三條 測繪資質分為甲、乙、丙、丁四級。其中,甲級測繪資質包括甲***特***級和甲級。
各等級測繪資質的具體條件和作業(yè)限額由《測繪資質分級標準》規(guī)定***見附件***。
第四條 測繪資質審查實行分級管理。
國家測繪局為甲級測繪資質審查機關,負責甲級測繪資質的受理、審查和頒發(fā)《測繪資質證書》。
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為乙、丙、丁級測繪資質審查機關,負責乙、丙、丁級測繪資質的受理、審查和頒發(fā)《測繪資質證書》。
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根據地方性法規(guī)或規(guī)章,委托市***地***級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承擔本行政區(qū)域乙、丙、丁級測繪資質申請的受理工作。
縣級以上各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測繪資質的監(jiān)督和管理。
軍隊測繪主管部門負責軍事測繪單位的測繪資質審查。
第五條 測繪業(yè)務劃分為: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工程測量、地籍測繪、房產測繪、行政區(qū)域界線測繪、地理資訊系統工程、地圖編制、海洋測繪***含港口和內陸水域測量***。
第六條 申請測繪資質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有《測繪資質分級標準》中規(guī)定數量的專業(yè)技術人員;
***二***有《測繪資質分級標準》中規(guī)定的相應的儀器裝置和設施;
***三***有健全的技術、質量保證體系和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
***四***獨立的法人單位,并有固定的住所。
第七條 申請甲級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向國家測繪局提出申請,也可以由申請單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將其申請轉報國家測繪局。
申請乙、丙、丁級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向申請單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也可以由申請單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委托的市***地***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將其申請轉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
第八條 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提交下列材料***原件或影印件***:
***一***符合國家測繪局規(guī)定樣式的《測繪資質申請表》一式四份;
***二***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或者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
***三***法定代表人的簡歷及任命或聘任檔案;
***四***符合規(guī)定數量的專業(yè)技術人員的任職資格證書、任命或聘用檔案、合同、畢業(yè)證書、身份證;
***五***當年單位在職專業(yè)技術人員名冊;
***六***符合規(guī)定數量的儀器裝置的證明材料;
***七***測繪技術、質量保證體系和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的證明檔案;
***八***單位住所證明;
***九***可以反映本單位技術水平的測繪成果證明材料;
***十***應當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九條 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如實提交有關材料,并對其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第十條 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規(guī)定形式的,受理機關應當在收到申請材料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單位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申請材料齊全、符合規(guī)定形式的,或者申請單位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應當受理其申請。否則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應當說明理由。
第十一條 測繪資質審查機關應當對申請單位所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由測繪資質審查機關或其委托的下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指派兩名以上工作人員進行核查。
第十二條 對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測繪資質審查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查決定。20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測繪資質審查機關領導批準,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單位。
申請單位符合法定條件的,測繪資質審查機關應當作出予以批準的書面決定,并于作出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申請單位頒發(fā)《測繪資質證書》。
測繪資質審查機關作出不予批準的決定,應當向申請單位說明理由。
第十三條 《測繪資質證書》分為正本和副本,其式樣由國家測繪局統一規(guī)定,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測繪資質證書》編號形式為:等級+測資字+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編號+順序號。
第十四條 《測繪資質證書》有效期為5年,有效期滿30日前,測繪單位應當向原發(fā)證機關提出延期申請,依照本規(guī)定辦理測繪資質延期手續(xù)。
第十五條 測繪單位自取得《測繪資質證書》之日起,一般2年后方可申請升級。新成立測繪單位初次申請測繪資質,一般不能申請甲級測繪資質。
第十六條 測繪單位申請升級或變更業(yè)務范圍的,依照本規(guī)定重新辦理資質審查手續(xù)。
申請升級的測繪單位在申請之日前2年內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不予批準升級和增加測繪業(yè)務范圍:
***一***采用不正當手段承接測繪專案的;
***二***將承接的測繪專案轉包或者違法分包的;
***三***測繪成果質量不合格,造成損失且情節(jié)嚴重的;
***四***有其他違法違規(guī)行為的。
第十七條 測繪單位變更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等,應當在變更后的30日內,向發(fā)證機關申請更換《測繪資質證書》,并提交有關的變更檔案,由發(fā)證機關辦理變更手續(xù)。
測繪單位在領取新的《測繪資質證書》的同時,須將原《測繪資質證書》交回發(fā)證機關。
第十八條 申請單位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測繪資質的,應當予以撤銷,并依法給予處罰,并在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測繪資質。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測繪資質發(fā)證機關或者其上級行政機關根據利害關系人的請求或者依據職權,可以撤銷測繪資質審查決定:
***一*** 測繪資質發(fā)證機關的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作出測繪資質審查決定的;
***二*** 超越法定職權作出測繪資質審查決定的;
***三*** 違反測繪資質審查程式作出審查決定的;
***四*** 依法可以撤銷測繪資質審查決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fā)證機關應當登出《測繪資質證書》:
***一***《測繪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未延續(xù)的;
***二*** 測繪單位依法終止的;
***三*** 測繪資質審查決定依法被撤銷、撤回的;
***四***《測繪資質證書》依法被吊銷的;
***五*** 測繪單位在2年內未承擔測繪專案的;
***六***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應當登出《測繪資質證書》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條 任何部門、任何地方不得對已經取得《測繪資質證書》的單位重復進行測繪資質審查發(fā)證。
已經取得《測繪資質證書》的單位不得在當地或者異地重復申請《測繪資質證書》。
第二十二條 各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測繪資質監(jiān)督制度,履行監(jiān)督責任。上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下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實施測繪資質管理工作的監(jiān)督檢查。
第二十三條 測繪單位遺失《測繪資質證書》,應當及時向發(fā)證機關報告并在公眾媒體上宣告作廢。
第二十四條 測繪單位從事測繪活動違反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的規(guī)定予以處罰。
第二十五條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第二十六條 本規(guī)定由國家測繪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本規(guī)定自二OO四年六月一日起施行。國家測繪局二OOO年八月八日釋出的《測繪資格審查認證管理規(guī)定》同時廢止。
測繪資格審查認證管理規(guī)定
***2000年8月8日國家測繪局第8號令釋出,自2000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測繪管理,做好測繪資格審查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經測繪資格審查,取得《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方可進入測繪市場承攬測繪任務。
第三條 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管理全國的測繪資格審查認證工作;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負責管理本行政區(qū)域內的測繪資格審查認證工作。
第四條《測繪資格證書》分為甲、乙、丙、丁四級。甲級《測繪資格證書》包含甲***特***級和甲級。
第五條《測繪資格證書》分級標準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第六條《測繪資格證書》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印制。
第二章 測繪資格審查認證
第七條 申請《測繪資格證書》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獨立的法人單位;
2、有相應的儀器裝置和設施;
3、有規(guī)定數量的專業(yè)技術人員;
4、有固定的住所;
5、有健全的技術、質量與資料管理制度。
第八條 測繪業(yè)務范圍劃分為:大地測量、攝影測量與遙感、地圖編制、地圖印刷、地理資訊系統工程、工程測量、地籍測繪、房產測繪、行政區(qū)域界線測繪、海洋測繪等。
第九條 測繪資格審查認證實行分級管理。
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甲級《測繪資格證書》的審批和發(fā)證;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負責甲級《測繪資格證書》的初審和乙、丙、丁級《測繪資格證書》的審批發(fā)證。
第十條 測繪資格審查認證程式
***一***申請:
申請《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應向所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以下檔案:
1、《測繪資格審查申請表》一式三份;
2、法人證明資料;
3、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術負責人簡歷及任命或聘任檔案;主要技術骨干的任職資格證書、任命或聘任檔案***影印件***;
4、主要儀器裝置及應用軟體的檢定證書或其它證明資料;
5、當年在職人員統計表;
6、可以反映本單位技術水平和測繪業(yè)績的資料;
7、單位住所證明;
8、應當提供的其它資料。
***二***受理:
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在接到書面申請之日起15日內,決定是否受理其申請。
對不具備申請基本條件的,予以退回申請。
對資料不完整的,應當通知申請單位限期一次性補正。
對決定受理其申請的單位應及時進行測繪資格審查認證。
***三***審查和發(fā)證:
1、對申請甲級《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組織初審,從決定受理之日起30日內完成初審。初審合格后20日內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對初審不合格的,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處理。
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在接到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報來的申請甲級《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初審資料后,組織進行資格審查,從收到初審資料起30日內完成審查工作。
對審查合格的,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簽署審批意見并于 30日內頒發(fā)《測繪資格證書》。對甲級《測繪資格證書》蓋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的印章。
對審查不合格的,在審查后30日內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審查意見,并將初審資料退回申請單位所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處理。
2、對申請乙、丙、丁級《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組織進行測繪資格審查。從決定受理之日起30日內完成審查工作。
對審查合格的,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簽署審批意見并于30日內頒發(fā)《測繪資格證書》。對乙、丙、丁級《測繪資格證書》蓋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的印章。
對審查不合格的,在審查后30日內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提出審查意見,并將申請資料退回申請單位。
第十一條《測繪資格證書》頒發(fā)后,由發(fā)證機關向社會進行公告。
第十二條 領取《測繪資格證書》按規(guī)定交納審查費和公告費。
第十三條《測繪資格證書》有效期為五年,期滿三個月前,由持證單位提請復審,發(fā)證機關負責審查和換證。
在《測繪資格證書》有效期內,由發(fā)證機關負責進行年度檢驗。
在《測繪資格證書》有效期內申請《測繪資格證書》升級或變更業(yè)務范圍的,依照本規(guī)定第十條的規(guī)定重新辦理資格審查認證手續(xù)。
第十四條 新成立測繪單位初次申請《測繪資格證書》的,一般不能申請甲級《測繪資格證書》。
第十五條《測繪資格證書》編號形式為:
等級十測資率十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編號列順序號。
第三章 監(jiān)督管理
第十六條 申請《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的申請資料應當真實、清楚、整齊,不得弄虛作假,不得采取欺騙、虛報的手段騙取《測繪資格證書》。
第十七條 持有《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在執(zhí)行測繪任務時,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國家規(guī)定的測繪技術標準,保證測繪成果質量,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第十八條 持有《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必須按照《測繪資格證書》規(guī)定的業(yè)務范圍、作業(yè)限額等承擔測繪任務。持有丙、丁級《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的作業(yè)區(qū)域不超過所在市***地***級行政區(qū)域。
各等級《測繪資格證書》的作業(yè)限額規(guī)定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測繪資格證書》不得轉讓、轉借、出租或者擅自涂改其所載內容。
第十九條 持有《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 在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從事經營性測繪活動時,應當按照規(guī)定到作業(yè)區(qū)所在地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進行任務登記,并遵守當地測繪管理的法規(guī)和規(guī)章。
第二十條 持有《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在二年內未承擔測繪任務,發(fā)證機關應當收回《測繪資格證書》
第二十一條 持有《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單位地址等內容變更,應當向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申請更換《測繪資格證書》
第二十二條 測繪主管部門負責測繪資格審查認證的工作人員,必須依法辦事,實事求是,不得以權謀私。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三條 未取得《測繪資格證書》而違法經營測繪業(yè)務的,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責令其停止測繪業(yè)務,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百的***。
第二十四條 持有《測繪資格證書》的測繪單位,承擔測繪任務超出《測繪資格證書》規(guī)定的業(yè)務范圍、作業(yè)限額的,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責令其停止超出規(guī)定的測繪業(yè)務;拒不停止測繪業(yè)務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百的***。
第二十五條 持有《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擅自涂改《測繪資格證書》或者轉借、轉讓、出租《測繪資格證書》的,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情節(jié)嚴重的,可由發(fā)證機關收回其《測繪資格證書》。
第二十六條 采取弄虛作假、欺騙、虛報等手段申請辦理《測繪資格證書》的,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給予警告;情節(jié)嚴重的,暫緩一年至二年受理其測繪資格審查。
第二十七條 持有《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所完成的測繪成果質量低劣,給使用者造成損失的,除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賠償受害者經濟損失外,對情節(jié)嚴重者,由發(fā)證機關處以降低其《測繪資格證書》等級或吊銷其《測繪資格證書》。
第二十八條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當事人在法定期間內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向人 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第二十九條 測繪主管部門負責承辦的測繪資格審查認證工作的工作人員以權謀私的,由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對情節(jié)嚴重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規(guī)定由有關部門處理。
第五章 附則
第三十條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可以依照本規(guī)定,制定實施辦法。
第三十一條 本規(guī)定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 本規(guī)定自二000年九月一日起施行,國家測繪局一九九五年一月十四日釋出的《測繪資格審查認證管理規(guī)定》同時廢止。